公告日期:2026-04-25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靳海明)
2025年度,本人作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恪守《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人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立场,勤勉尽责,依托自身在有色金属、材料行业及投资领域的多年经验,积极关注宏观经济、产业政策与市场趋势对公司的影响,着重在战略发展、投资决策及公司治理等领域履行监督与建议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共九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分别为刘凤委先生、王文西先生及本人靳海明。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上市公司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2025年6月,公司独立董事章苏阳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离任,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年6月24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本人靳海明为公司独立董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靳海明出生于196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冶金物理专业。曾任渤海证券研究所有色金属行业公司部经理、北京安泰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等职务。本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秘书长。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自任职以来参加了4次董事会,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董事会 4 4 0 0 否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主动沟通了解决策事项相关情况,会上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同时会后与管理层就议案执行情况保持沟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召集或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出席并主持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组织委员会对公司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聘任公司总裁等议案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了2次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年报初审计划,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切实履行了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评
价及薪酬结算确认等议案进行深入讨论,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等议案进行深入讨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本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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