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2025 年度,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秉持忠实、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有效保障了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力促进了公司治理效能提升。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刘凤委先生、独立董事靳海明先生以及董事杨一鋆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刘凤委先生担任。
2025 年 6 月,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靳海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均具备履行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主任委员刘凤委先生拥有深厚的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持有注
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委员会成员在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恪尽职守,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有效维护了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依法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2025 年度履职工作情况
(一)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履职尽责。委员会围绕公司治理与财务监督核心职能,对多项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主要包括:审计工作安排与进展、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在审议过程中,委员会从专业角度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聚焦于加强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持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坚持谨慎性会计原则、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方面。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规划,我们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导内部审计部门严格遵循既定审计计划,保障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期间,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经对内部
审计报告的审阅与评估,我们未发现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缺陷或系统性风险。同时,我们对公司制定的 202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审慎审查,认为该计划内容详实、目标明确、措施得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与审计工作要求,具备良好的可操作性。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未发现公司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无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不存在可能导致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5 年度,公司围绕重点管理领域和主要风险控制区域,系统开展了内控体系执行情况的内部评价与外部审计工作。公司内控建设执行小组通过细化内控制度、优化各业务活动流程,持续提升内控体系的整体质量。通过实施切实有效的内控评价过程,有力推动了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形成了“制度制定—实施—检查—改进”的良性循环机制,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规范、有序运行。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运作规范、权责清晰,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总体评价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与内部规章,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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