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14 号)批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为 142,740,286 股,发行价格为 4.89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697,999,998.54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6,989,488.4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010,510.0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400610 号)。
募集总金额人民币 697,999,998.54 元,扣除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相关
保荐费用人民币 800,000.00 元(含税)和承销费用人民币 1,320,754.72 元(不含税),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695,879,243.8 元,此款项已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汇入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全部
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经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宝钢包装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与监督等进行管理。该管理制度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宝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完成置换并全部投入,2025 年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
规定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并将节余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2.95 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