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
采取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王中喜、王琛和柏帝投资共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丰瑞氟业69.9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规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核查如下:
一、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上会会计师出具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 9577 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4 9.09%
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4 9.09%
本次交易将提升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有所增加,每股收益有所增厚,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一)发挥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拥有石碌铁矿、Bougouni 锂矿等生产矿山,具备较为丰富的矿山开采以及选矿经验和技术。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萤石矿的开采和选矿。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将积极推动在矿山开采、选矿技术、大宗产品销售体系等方面的协同。
(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组织管理架构,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结构合理、运行有效,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强化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各项经营、管理、财务费用,进行全面的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提高股东回报
为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未来将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四)相关主体对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已出具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支持董事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拟公布股权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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