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2025 年度独立董事戴新民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或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安全与环境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定》等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本人戴新民,中国国籍,生于 1961 年,正高级经济师,
自2025年5月20日起担任中国核电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历任财政部科员、主任科员,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处长、处长、副司长,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部门主任等。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规定》关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的独立性,不存在前述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且符合前述规则规定的各项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的条件。本人已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承诺,在 2025 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应参加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本人以勤勉态度谨慎行事,事前对各项议案认真了解、审慎研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公司经营层及业务部门积极沟通,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各项会议议题均获得通过。具体如下:
1.股东会
共召开 3 次,出席 2 次;
2.董事会
共召开 8 次,应出席 5 次,实际亲自出席 5 次,参与审
议议题及听取报告 35 项,其中回避表决 0 项;
3.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共召开 7 次,应出席 3 次,实际亲自出席 3 次,参与审
议议题 8 项;
4.董事会安全与环境委员会
共召开 1 次,召开时尚未担任委员。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共召开 4 次,应出席 2 次,实际亲自出席 2 次,参与审
议议题 2 项。
(三)审计工作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要求,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在任职后就半年报等报告的审计等事项与外部审计师、公司经营层等进行了全面的沟通和了解,在外部审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听取了初审结果及有关情况的说明,充分保证了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四)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支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工作开展,积极做好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有关工作要求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决定。在历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所需要的议案资料和文件,会上全面汇报相关议案情况,为独立董事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公司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参加各类培训、调研,每次董事会现场会议组织开展集体学习,及时了解国家和监管部门各类规定及要求,为独立董事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打下了
坚实基础。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及时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结构情况,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调研、战略研讨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自 2025 年 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个工作日。在工作中,我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规范,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本着重要性原则重点关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通过审查其决策内容及过程,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和各项重大决策前对其合法、合规情况作出独立判断,对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重点监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与核动力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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