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秦玉秀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或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定》等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本人秦玉秀,中国国籍,生于 1965 年,高级经济师,
具备律师资格。自 2025 年 1 月 20 日起担任中国核电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企业集团法律处副处长,资金部执行经理、副总经理,法务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市场与项目管理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等。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定》关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的独立性,不存在前述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且符合前述规则规定的各项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的条件。本人已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承诺,在 2025 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并将在未来履职中持续自查,确保符合任职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应参加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本人以勤勉态度谨慎行事,事前对各项议案认真了解、审慎研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公司经营层及业务部门积极沟通,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各项会议议题均获得通过。具体如下:
1.股东会
共召开 3 次,出席 2 次;
2.董事会
共召开 8 次,应出席 8 次,实际亲自出席 8 次,参与审
议议题及听取报告77项,其中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4-2025
年独立董事津贴发放的议案》;
3.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召开 6 次,应出席 6 次,实际亲自出席 6 次,参与审
议议题 15 项;
4.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共召开 7 次,应出席 7 次,实际亲自出席 7 次,参与审
议议题 26 项。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共召开 4 次,应出席 4 次,实际亲自出席 4 次,参与审
议议题 4 项。
(三)审计工作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要求,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审计前,当面听取并审阅了其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在外部审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当面听取了初审结果及有关情况的说明,就年报审计等事项与外部审计师、公司经营层等进行了全面的沟通和了解,充分保证了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四)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支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工作开展,积极做好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有关工作要求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决定。
在历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所需要的议案资料和文件,会上全面汇报相关议案情况,为独立董事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公司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参加各类培训、调研,每次董事会现场会议组织开展集体学习,及时了解国家和监管部门各类规定及要求,为独立董事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及时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结构情况,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调研、战略研讨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保持密切的沟通,听取公司经营层对于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战略、管理、运营、投资、发展等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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