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5-07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北
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通过
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名,亲自出席董事 13 名。执行董事刘进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张辉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中国银行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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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相关内容。
二、中国银行 2025 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相关内容。
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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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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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五、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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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批准蔡钊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上述专业委员会任职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
六、聘任刘承钢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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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刘承钢先生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刘承钢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刘承钢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的任职将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任职资格后生效。在刘承钢先生就任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副董事长、行长张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刘承钢先生担任本行公司秘书的任职将在其就任本行董事会秘书之日起生效。
刘承钢先生的简历如下:
刘承钢先生出生于 1972 年,1994 年加入本行。2024 年 4 月至 2025
年 8 月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 年 3 月至 2025 年 8 月
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
本行股权投资与综合经营管理部总经理。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
本行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本行司库总经理。
此前曾任本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总经理、总监,司库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4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3 年毕业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获应用金融硕士学位。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和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
七、召开中国银行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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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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