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5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08878_A06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
鉴证。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
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
订)》(上证发〔2025〕68号)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
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
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抽 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08878_A06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旭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凡
中国 北京 2026 年 3 月 30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度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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