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南
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
2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式,对南京证券开展了持续督
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
4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向上海证券交易 有关规定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法违规或违背承诺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5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该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等情况。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及相关人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员不存在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的情况。
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督促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公司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持续关注企业内控制度的规范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 与执行情况,公司内控制度符
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合法规要求。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9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详见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详 见“二 、 信 息 披 露 审 阅 情
10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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