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南京证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2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13,266,76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1 元,募集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4,999,999,994.61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的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02,660,609.58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97,339,385.03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 12月 12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5)00079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巨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蓝天投资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拟投入资金
1 用于投资银行业务,提升赋能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不超过5.00亿元
2 用于财富管理业务,完善财富管理服务和产品体系, 不超过5.00亿元
增强财富管理综合服务能力
3 用于购买国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等证券,助力社 不超过5.00亿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拟投入资金
会经济增长,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4 用于资产管理业务,提升资产管理业务主动管理能 不超过5.00亿元
力,满足客户理财投资需求
5 增加对另类子公司和私募子公司的投入,用于股权投 不超过10.00亿元
资、科创板和创业板跟投
6 用于信息技术、合规风控投入,提升信息技术保障能 不超过7.00亿元
力和合规风控管理专业水平
7 偿还债务及补充其他营运资金,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不超过13.00亿元
合计 不超过50.00亿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408,611,103.92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408,611,103.9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拟投资金额 以自有资金投入 拟置换金额
金额
1 用于投资银行业务,提升赋能 不 超 过 5.00 10,831,676.19 10,831,676.19
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亿元
用于财富管理业务,完善财富 不 超 过 5.00
2 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