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作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及工作机制
审计委员会现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超过二分之一。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通过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
下:
1.2025 年 3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组织审计
委员会成员及独立董事、监事与公司审计机构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审计重点及审计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讨论。于会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布 2024 年度年报说明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等议案。
2.2025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方案的议案。
3.2025 年 5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聘用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5年度境内、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4.2025 年 8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业绩报告、2025 年中期分红等事项。
5.2025 年 10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公司部分所属企业计提资产减值、资产报废的议案。
6.2025 年 11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7.2025 年 12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公司部分所属企业计提资产减值、资产报废、前期费用及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三、报告期工作情况
1.审核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有关审计事项;
2.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3.审查督促公司内控建设;
4.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
5.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及评估;
6.对聘请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7.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内部审计计划;
8.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
10.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四、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业绩、审计工作情况等进行了审核,与管理层就会计师汇报的工作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年度境内、境外财务报告审计业务会计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会计师,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遵循执业准则,较好地按计划完成审计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并按照监管要求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措施及各项制度完善,各治理主体运作规范,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的情况,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行。公司内部控制也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并保持了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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