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国际”或 “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对中兴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履职情况开展了专项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 2025 年度执业资质合规有效,审计工作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创立于 1993 年,总部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的大型综合性服务机构。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中兴华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合伙人 212 人,注册会计师 1084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532 人。
中兴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03,338.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220.05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9 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李凤宝,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申报服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 2:刘鹏,中兴华高级经理,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9 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邹品爱,1996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 年 1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份。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7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
次,涉及人员 54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中兴华项目合伙人李凤宝、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邹品爱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华运行完善的咨询和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进行咨询,并按照达成的一致意见执行。对于项目执行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一般通过讨论、沟通、咨询等方式来解决。对于重大意见分歧,中兴华实施明确的分歧解决程序,确保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出具业务报告。
(二)项目组内部复核
中兴华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完善的项目组内部复核程序,包括外勤主管复核、项目经理复核和项目合伙人复核。外勤主管的复核旨在确保项目组已充分、正确执行审计计划并完整记录执行的审计程序;项目经理的复核旨在确定相关人员是否对已执行审计程序进行复核,并确认审计程序的执行结果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项目合伙人的复核旨在整体上确保项目组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三)独立复核
中兴华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安排项目组成员以外的专业人员实施独立复核,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独立复核人及协助人员按中兴华质量管理要求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形成独立复核工作底稿。只有完成独立复核,项目合伙人才能签署审计报告。
(四)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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