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 2026-012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合联营项目公司及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
方式:借款
金额:总增加额度不超过 32.44 亿元
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决
议之日止
利率:参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制定,具体利率由
各方股东协商确定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6年3月30日,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地产开发合作项目中存在以下两种财务资助行为:一是公司不
并表的合作项目中,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股东借款;二是公司并表的合作项目中,项目开发过程中,项目公司取得预售款后,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股东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上述向项目公司提供短期股东借款以及项目公司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二、预计新增财务资助情况
(一)新增财务资助情况
1.新增财务资助对象
被资助对象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且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拟新增资助总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其中为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资助对象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的公司合联营项目公司。
(2)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 70%。
(3)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即被资助公司的其他股东或
者其他合作方需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
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1)控股项目公司为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
(2)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其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 70%。
2.新增财务资助额度
公司为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净增加额度不超30.7亿元。
具体明细如下表:
公司对被 本次拟新增 新增资助额 资助金额占
被资助对象 被资助对象类 资助对象 资助余额 资助额度 度占上市公 上市公司最 预计资助
型 的持股比 (万元) (万元) 司最近一期 近一期净资 有效期
例 净资产比例 产比例
北京怡畅置业 合营/联营企 35% 34,890.80 7,000.00 三年
有限公司 业
其他参股子公
司(本表未列
示的其他公 合营/联营企
司、新设或新 业 /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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