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吴港平)
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要求,独立认真履行职责,依托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助力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科学决策水平,纵深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无法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本人已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进行自查,确认本人的独立性符合监管要求。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吴港平,1957 年 9 月出生,自 2022 年 6 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香
港会计师公会(HKICPA)、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公会(CAANZ)、澳洲会计师公会(CPAA)及英国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本人为退休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中国主席、大中华首席合伙人和安永全球管理委员会成员,在香港和中国内地的会计业有超过 30 年的专业经验。加入安永前,本人历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中华主管合伙人、普华永道中国业务主管合伙人和花旗集团中国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本人自 2021 年 8 月起担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318)和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2318)两地上市的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22 年 8 月起担任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9988)及纽约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BABA)上市的公司)独立董事,并自 2022 年 10 月起担任瑞安房地产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0272)上市的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曾担任北京鹰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
02251)上市的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第二届香港中国商会会长及中国财政部第一、二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本人亦担任香港商界会计师协会荣誉顾问、香港中文大学 MBA 课程和会计学院咨询会成员及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于 1981 年 12 月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于1988 年 10 月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 9 次。本人恪守独立董事勤勉
尽责要求,通过现场、电话或书面投票方式,亲身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全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不存在缺席情况;经会前充分沟通、审慎研究、独立判断,本人对参与表决的各项董事会议案全部投票赞成,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截至报告期末,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薪酬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合规充分地履行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委员职责,适时作为召集人组织召开会议,并亲身出席了任职的全部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不存在缺席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 审计委员会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的议案》;
2025 年 4.审议《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3/26 第一次会议 5.审议《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全面风险管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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