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601996 证券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4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新增概况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同步修订《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除。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1、取消监事会设置,《公司章程》中删除“监事会”章节,同时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在“董事会”一章中,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由 4 人调整为 3 人,新增 1 名
职工代表董事,董事席位仍为 7 人。
3、本次修订包括大量“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的修订,以及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个别用词变化、
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修订条款中仅有上述类型修
订的,不再逐项于下表列示。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定本章程。
第七条 公司为一家永久存续的股份 第七条 公司为一家永久存续的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新增)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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