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启)
作为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林集团”)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凭借丰富的行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提供了独立客观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积极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启,男,1979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电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电站工程事业部项目经理助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总经理,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酷炫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 17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就公
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就公
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委员,公司共召开 7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2、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
3、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密切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现场履职时间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秉持专业和审慎态度认真审查财务报告,通过考察公司总部及工厂,深入各业务流程,审查关键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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