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传媒:收到辽宁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南方财经网
南财智讯1月23日电,出版传媒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东平、陈闯、费宏伟、丁元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公司存在自制秸秆浆及煤炭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不准确、关联方应收账款特殊信用风险组合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等问题,导致2022年、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同时,关联方辽宁北方教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宽甸满族自治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存在占用公司货款合计582.96万元的情形(已于2025年8月31日前全部归还)。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相关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张东平、原总经理陈闯、总经理费宏伟、原总会计师丁元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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