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建伟)
2025 年度,本人李建伟,作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李建伟,1979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艺术品金融研究中心主任。2023 年 2月 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及不
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 2025 年,本人认真履行诚信勤勉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年内,本人出席股东会 2 次;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10 次,亲
自出席 10 次。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2025 年,亲自出席了所在专门委员会的全部会议,其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次。会前本人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对有关议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了相应职责。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本人参加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认真审阅议案资料,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内容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
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联系,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年报审计计划、审计程序的实施、初步审计意见及财务报告信息等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各项工作,发挥各自作用,有效监督和维护内外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公正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到公司现场办公及建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本人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期间,认真行使职权发表意见,还充分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听取公司相关部门对于日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同时,积极关注公司所处行业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公司在本人履职的过程中,也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与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专题培训,持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依法依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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