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宗纯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林宗纯,男,出生于 1975 年 9 月 20 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学历,会计学教授。专注于会计/税务/审计教学与科研工作,发表论文《财务视角下制约企业上市的因素及对策分析——以温州地区为例》,现任温州职业
技术学院会计学教授,2022 年 12 月 30 日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8 次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
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本人应参
加股东大会 2 次,亲自出席 2 次;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8 次,亲自出席会议 8 次,
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6 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会前详细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会议上与公司非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和探讨,运用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并就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在表决过程中全部投了赞成票,均未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8 次审计委员会、4 次提名委员会,会前认真审阅议案材料,深入了解议案相关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在表决过程中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并从独立性的角度发表意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现场加线上方式保持与其他董事和高管的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协助,按规定要求及时发送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本人行使职权的情形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与公司管理层就经济环境、行业趋势、公司发展等情况进行充分交流,并深入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时提前通知本人并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审议公司重大事项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地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了解了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5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后、基于普通的商业条件的基础
上进行的,是公司经营发展必须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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