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
度》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
委员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汇总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由具备会计或财务及商业管理相关专业经
验的独立董事何志儒先生、独立董事黄颖聪先生及董事蔡瑞珍先生三名董事组
成。其中由独立董事何志儒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人员构
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
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要求,组织召集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并进行决策。会议讨
论、审议的事项具体如下:
时间 届次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24 年日常/偶
发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
2025 年 4 月 22 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审计
员会第八次会议 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关于聘请萧志仁
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 2024 年第四季
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问题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及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
估的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8 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员会第九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 员会第十次会议 2025 年第二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问题报告的
议案》。
2025 年 10 月 29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 年第
日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三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问题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30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日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的规
定,严格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
相关事项,具体履职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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