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标的名称:杭州安丰元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
丰元港基金)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420 万元、
140 万元分别受让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丰创投)、浙江安丰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丰资管)持有的安丰元港基金 600 万元、
200 万元财产份额,合计取得安丰元港基金 4%的财产份额。交易完成并履
行相关手续后,公司成为有限合伙人,还将按约定以自有资金履行 240 万
元出资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
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参与股权投资基金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
投资过程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拟投资项
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
最大风险敞口不超过总出资额(即 800 万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交易尚
需经安丰元港基金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手
续,后续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后
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更好地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大对新材料领域的投入力度,链接更丰富的产业资源,公司拟通过受让基金份额的方式参与股权投资基金,借助专业
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和投资能力,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2025 年 9 月 30 日,公
司分别与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丰创投)、浙江安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丰资管)、杭州安丰元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元港基金)签署了《杭州安丰元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份额转让协议),以 420 万元受让安丰创投持有的安丰元港
基金 3%的财产份额(600 万元出资额,其中应缴未缴出资额 180 万元),以 140
万元受让安丰资管持有的安丰元港基金 1%的财产份额(200 万元出资额,其中应缴未缴出资额 60 万元)。交易完成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公司成为安丰元港基金有限合伙人,还将按约定以自有资金履行出资义务合计 240 万元。
安丰元港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号 SACP39),基金管理人为杭州安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丰私募)。安丰私募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本次交易构成与专业投资机构的共同投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转让方、安丰元港基金及其管理人、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存在与第三方有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公司关键股东、人员亦不存在持有或认购该基金股份,或在基金及基金管理人中任职的情形。
本次交易事项是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围绕主营业务加强产业布局,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现金流的正常运转,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最大风险敞口不超过出资额(即 800 万元),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后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公司不存在前 12 个月内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经安丰元港基金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加强投后管理,密切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进程,尽力降低投资风险。
二、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1.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组织名称 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725535058
成立日期 2008/02/28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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