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蒋浩先生,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在会计、审计、税收、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曾在建德信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工作,后历任杭州摩托罗拉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UT 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 年至今历任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原杭州华为三康技术有限公司)内审总监、税务总监,现任税务总监。202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
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应出席股东 实际出席股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会次数 东会次数
蒋浩 6 6 5 3 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 战略与可持续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 员会 发展委员会
事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蒋浩 5 5 1 1 - - -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
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就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以及 2025 年度审计进场安排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对审计机构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听取各期内审工作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
运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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