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17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084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7/3 - 2025/7/4 2025/7/4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5
月 16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4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可参与分配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 A 股总股本 652,171,706 扣除 747,700 股后
的股份 651,424,006 股为基数,向全体 A 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4 元,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 54,719,616.50 元。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送转,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1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651,424,006 股×0.084 元)÷652,171,706 股≈0.08390 元。
2 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总股本,公司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为 0。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8390)÷(1+0)。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7/3 - 2025/7/4 2025/7/4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晶磊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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