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批准后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组织,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制度另行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与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制度,执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在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听取职工代表意见,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三)组织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推进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四)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五)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抓好消防工作,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七)《公司章程》或董事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总经理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八条 总经理必须承担下列义务:
(一)总经理不得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二)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三)不得为自己或代表他人与本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行为;
(四)不得利用职权行贿受贿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
(五)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六)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借贷他人;
(七)不得公款私存;
(八)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九条 总经理违反前条规定所获得的利益,董事会有权作出决定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分工
第十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一)就其分管的业务和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二)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就相应人员的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四)有权召开主管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等,并于会后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五)按照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七)完成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十二条 财务负责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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