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榕)
作为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的工作中,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详细了解了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管理状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榕:男,1949 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等。历任上海华丰钢铁厂(后更名上海皮尔博格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科长,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财务部(资产经营部)经理助理、副经理、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资产经营部)经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执行经理,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声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纳恩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不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担任执行职务,且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公司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履职的独立性、公平性以及关注中小 股东利益等方面得到了有力的保证,符合监管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
了相关会议。会前,本人会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做好会议准备。会中, 对于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和客观独立的原则,发表意 见并履行表决权利。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无异议,未发表反对或弃权 的意见。公司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度召 应参加 亲自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委托出 缺席
开董事会 董事会 出席 未亲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刘 榕 4 4 4 0 0 否 1
注:本人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履行相应请
假手续。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战略
委员会会议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作为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我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未发现不符合任 职资格的情况。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与经营层沟通交流、 关注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事宜进行严格审核, 确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 部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为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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