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2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9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已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重要子公司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尼威动力”)产品售后质量的风险管理,合理反映尼威动力质量索赔风险,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经对质量保证金计提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基于审慎性考虑,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对尼威动力预计负债中的质量保证金计提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已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尼威动力主要生产金属高压燃油箱,自2021年起陆续向汽车整机厂客户供
货。合作初期,作为行业新进入者考虑到技术积累、工艺磨合、质量管控体系尚需时间完善等因素,在缺乏质保成本历史数据的情况下为了能够更充分地覆盖潜在的质量索赔风险,保障财务稳健性,尼威动力按照产品销售收入的1%的比例计提质量保证金。但随着合作不断深入、业务不断发展,这一比例已不再适应现阶段实际业务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尼威动力2021年-2025年累计产品销售收入193,256.59万元,累计发生质量成本77.17万元,质量成本率约0.04%。且截至2026年5月,2021年首批交付产品已满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相关产品销售收入1,877.06万元,累计发生质量成本1.77万元,质量成本率0.09%。
2、尼威动力从2023年开始对燃油箱总成壳体材料、水性涂料等进行创新研发和应用,技术实力显著提升,产品可靠性增强,质量索赔风险进一步降低。
3、尼威动力近年来通过体系制度完善、检测手段智能化升级、生产工艺持续优化等措施,使得质量管控体系愈发成熟,过程质量能力和产品性能高度稳定,能够有效防止不良品产生和流出。
4、尼威动力现阶段质量保证金计提比例显著高于同行业生产常压油箱的上市企业(约1‰-4‰)。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
结合尼威动力质量成本等实际情况及同行业数据,公司将尼威动力预计负债中的质量保证金计提比例变更如下:
原计提比例 变更后计提比例
1% 0.1%
(三)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 第三十三号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等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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