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5-153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日:2025 年 12 月 25 日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股票期权 314.00 万份,限制性股票 775.00 万股
首次行权/授予价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5.51 元,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2.76 元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景科技”)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 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
定 2025 年 12 月 25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 314.00 万份,行权价格 5.51 元/份;授予限制性股票 775.00 万股,
授予价格 2.76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丹
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5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相关内容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 年 12 月8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150)。
3、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2025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151)。
4、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依据《管理办法》和《2025 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条件的规
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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