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6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由陆竞红先生、赵新先生及余雅俊女士 3 名成
员组成,其中陆竞红先生、赵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构成合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陆竞红先生担任,各委员具备履职的专业性和相关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各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各项议案及专项汇报均经全体委员审核通过及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会议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025 年 计委员会第一次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 月 6 日 会议 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
第五届董事会审 议案;
2025 年 计委员会第二次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月 28 日 会议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
案;
1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2、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3、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4、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不
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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