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3 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55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总额为 33,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794.5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年 7月 28日出具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5224 号)。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3,047.24万元。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银行利息等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
净额)余额为 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 31,820.91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
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
司于 2020 年 7 月同保荐机构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
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开立的 3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销户,
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账户状态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70560188000283966 10,000.00 0.00 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 10322001040234725 10,000.00 0.00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1104021029200212906 12,351.32 0.00 已注销
合计 - 32,351.32 0.00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见附表 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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