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6-038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更正仅影响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列报金额及 2025年年度报告中分季度列示营业收入金额,不影响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根据公司测算,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
营 业 收 入 由 21,409,890.83 元 调 整 为 15,021,617.18 元 , 营 业 成 本 由
20,146,417.19 元调整为 13,758,143.54 元;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由 189,254,222.54 元调整为 124,611,118.96 元,营业成本由177,401,037.16 元调整为 112,757,933.58 元。前述收入与成本调减金额一致,毛利额不变,利润指标不受影响。本次调整不涉及对期初余额及上期发生额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2025 年 10 月 31 日和 2026 年 3 月 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公司发现需对前述报告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更正的原因及说明
2025 年度后,公司已完成破产重整程序并恢复正常经营,重新建立并实际履行总承包管理职责。与以前年度相比,公司在项目管理方面发生的主要变化包括:一是公司实质派驻人员进行现场管理,负责施工组织、进度协调和过程管理;二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实质参与原材料采购、劳务采购等事项;三是公司作
为合同主体,对工程质量、工期安排、缺陷修复及最终交付结果实质承担更完整的管理责任。基于上述变化,公司在 2025 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报告编制时,结合当时掌握的合同执行情况和项目管理事实,判断镇江路桥项目中公司承担了较强的履约和管理责任,因此按总额法确认收入。但公司在年报编制及年度审计过程中,结合更完整的合同条款、执行资料及结算安排,对江苏镇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进一步复核。经复核,该项目在合同执行中仍存在结算安排、供应商选择及定价自主性等方面受限的情形。基于年报审计的审慎性要求,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关于主要责任人、代理人及总额法、净额法的判断原则,对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改为净额法。
本次调整仅影响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列报金额及 2025 年年度报告中分季度列示营业收入金额,不影响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根据公司测算,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由 21,409,890.83 元调整为 15,021,617.18 元,
营业成本由 20,146,417.19 元调整为 13,758,143.54 元;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由 189,254,222.54 元调整为 124,611,118.96 元,营业成本由 177,401,037.16 元调整为 112,757,933.58 元。前述收入与成本调减金额一致,毛利额不变,利润指标不受影响。本次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二、本次更正内容
(一)《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情况
1、“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一)主要会计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1-6月)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1,409,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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