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6 年 4 月
目录
一、释义......2
二、声明......3
三、基本假设......4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5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5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6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7
一、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上市公司 指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 指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本独立财务顾问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
报告、本报告 指 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激励计划》 指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
股票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买本
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 指 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
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分、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授权日/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权日/授予日
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上
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的安排,行使股票期权购买公司股份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 2025 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对上市公司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 2025 年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最近三年公司财务报告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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