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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7:21:21 股吧网页版
花王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0.00 万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00 万股。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884,646,101 股减少至 884,446,101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人民币 200,000 元。公司本次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债权人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
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
裁定书》((2024)苏 11 破 1 号之二),裁定确认公司《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债权人依照《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申报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破产法院进行处理,不再包括在此次申报的债权范围内。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 4月 30 日起45 日内(工作日 9:00-11:30;13:30-18: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狮山横塘街道向阳路 54 号狮山创智中心 5 号楼 2 层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12-67777937

5、电子邮箱:securities@syngen-tech.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并请在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此外,采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公司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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