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30 17:39:42 股吧网页版
喜临门: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全部未解锁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5-035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全部未解锁股份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全部未解锁股份 的议案》。根据《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 工持股计划》”)《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
标的议案》的有关内容,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
均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本员工持股计划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均 未成就,其持有的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均不得解锁归属。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部分未解锁的标的股票权 益已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以出资金额加上相应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 孰低值返还个人,剩余部分上缴公司并归属于公司。截至本议案披露日,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持有公司股份 3,149,04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5%。

为维护公司和持有人的利益,董事会拟决定回购注销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上述剩余全部未解锁股份 3,149,045 股,回购价格为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均价 23.65 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1 年
员工持股计划剩余全部未解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71,441,480 股减少至 368,292,435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371,441,480 元减少至 368,292,435 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三江路 13-1 号喜临门袍江工厂 B


2、申报时间:2025 年 7 月 1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的 8:30-17:3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5-85159531

5、传真号码:0575-85151221

6、邮政编码:312000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