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9 16:00:01 股吧网页版
北特科技:北特科技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30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7,980,845 股

2、发行价格:37.59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9,999,963.55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93,839,259.44 元

预计上市时间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公司”“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7,980,845 股已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之前,公司股本为 338,526,168 股;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7,980,845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至 346,507,013 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靳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一、本次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 年 2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5 年 3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5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
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议案。

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程序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
395 号),2025 年 12 月 11 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上交所审
核通过。

2026 年 1 月 5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北特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6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