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倪宇泰)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倪宇泰,男,1974 年 5 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1998 年-2011 年,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1 年-2020 年,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2020 年-2022 年,沄柏资本,任联席总裁、管理合伙人;2022 年-至今,金研财务顾问
事务所(杭州)合伙企业,任总经理。2020 年 12 月 2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3 次股东会。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本人均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
权,对会议议案认真审阅,结合自身专业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于公
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领域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可行建议,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姓名 召开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参会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倪宇泰 10 6 4 0 0
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董事
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以客观谨慎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对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
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按照公司相关工作制度的
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委会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
业意见和咨询。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姓名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当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提名委员会 3 3 0 0
倪宇泰
战略委员会 7 7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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