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将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陈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邵砺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张岚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要求,公司将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将“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删除或者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删除第七章监事会相关章节,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等;《公司章程》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3、将《公司章程》中总经理调整为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调整为副总裁(副总经理);
4、新增第五章的第三节独立董事和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内容;
5、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涉及条款编号按修订后内容相应调整;
6、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章节 修订后章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新增此节)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二节 董事会
(新增此节) 第三节 独立董事
(新增此节)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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