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陈良照先生、独立董事曹志龙先生及董事高献国先生,由陈良照先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独立董事陈良照先生、独立董事朱黎庭先生及职工董事周三昌先生,由陈良照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其中年报相关会议 2 次,其余会
议 4 次,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定期报告以及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1、《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 2025 年 3 月 20 日 3、《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关于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 2025 年 4 月 28 日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 2025 年 8 月 24 日 1、《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 2025 年 11 月 25 日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6 2025 年 12 月 1、年报预审沟通情况
三、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我们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同时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出具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为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有效实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根据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公司落实相关要求,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审计委员会积极督促公司完成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4、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的意见
2024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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