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300 人
2025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 人
2025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 人
2025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9,933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00 亿元
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6.72 亿元
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 亿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 家
2025 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3 月 2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上述事项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20 日,
审计委员会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团队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领域和审计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1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5 年资产减值事项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沟通,对减值原因、减值方法、资产减值范围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3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就年报审计的独立性、关键审计事项、关联方、内部控制缺陷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2026 年 3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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