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7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6 年 4 月 28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5.62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454.83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7714%
实际回购金额 5,004.9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9.71元/股~11.81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5.62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6 年 4 月 28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以及 2025 年 4月 29 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6)。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首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2、截至 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 A 股股份数量
为 4,548,300 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714%,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格为 11.81 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9.7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04.91
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 年 4 月 12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注销安排
因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债权人申报期限已届满,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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