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17:34:02 股吧网页版
亚普股份: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普股份、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与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制定了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6 年,公司坚持战略引领,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在守住燃油系统基本盘的同时,锚定汽车产业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三大趋势,通过深化供应链整合、推动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加速实现价值链整体升级,公司致力于构建以“储能系统+新能源核心部件集成”为核心驱动力的新兴业务格局,打造具备高水平国际化运营能力与强大产业协同效应的可持续发展生态。

一、聚焦主业,稳步提升经营质量

(一)深化技术攻坚,筑牢竞争优势

在传统核心业务领域,公司将持续聚焦燃油系统主业,保持并扩大市场份额的领先地位,并向技术纵深发起攻坚。公司通过对标行业一流企业,识别出在先进材料应用、精密制造工艺、创新结构设计、高效系统集成等局部领域存在的技术短板,并将集中优势资源进行定向补强,实施重点技术突破计划,强化以高性
能复合材料、精密流体控制技术和先进轻量化解决方案为核心的底层技术研发能力,致力于打造独特且难以复制的技术壁垒,确保公司燃油系统业务即使在存量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依然能凭借卓越的性能表现、可靠的品质以及优异的综合成本优势,巩固并扩大基本盘,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全球布局,提升响应能力

全球化运营是公司服务客户、快速响应市场的重要基石。目前,公司在全球
范围内共运营 27 个生产基地(其中海外 9 个),并设立了 7 个工程技术中心(其
中海外 4 个)。通过紧密围绕主要客户群所在地的战略布局,公司已形成了贴近客户、辐射区域的生产供货网络,深度融入客户供应链,对客户的技术需求、订单及服务要求实现即时、精准的响应,极大地提升客户满意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夯实质量根基,追求卓越绩效

质量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公司已通过了包括 ISO9001、VDA6.1、IATF16949 在内的国际权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全面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生产与管理中深度融合精细化、数字化理念,积极构建创新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持续推进全球化质量标准的建设与统一,公司实现了质量管理水平的系统性提升。在产品质量的关键绩效指标上,如产品一次合格率、百万产品缺陷数(PPM)等,公司持续保持在行业领先地位,全球顾客满意度及质量评价得分也位居行业前列。

(四)巩固客户关系,保障稳健增长

稳定的客户群是公司业绩稳健增长的压舱石。经过数十年的深耕与发展,公司已与大众、通用、福特、斯特兰蒂斯等国际知名车企,以及奇瑞、长安等国内领先汽车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固、互信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此同时,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客户开拓取得显著成效,已成功进入多家国内知名新能源汽车制造商的供应链体系。公司客户基础实力雄厚、地域分布全球均衡、产品需求结构多元,这种优质、分散的客户结构有效平抑了单一市场或客户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公司市场份额的稳固与经营业绩的持续、健康增长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创新增效

(一)拓展新域,加速培育增长新动能

公司清醒认识到,当前汽车燃油系统业务在全球范围内已步入存量竞争阶段。为开辟新的增长空间,公司已将新业务发展确立为未来增长的核心引擎。2026年,公司将全力推进热管理系统、储氢系统、电池包组件等关键战略方向的规模化落地,加速前沿技术成果向规模化量产订单的转化。公司将紧密跟随国内领先主机厂的全球化出海步伐,以前瞻性视野主动布局海外新兴市场,将新业务的开拓与公司整体全球化战略深度融合,系统化构建并夯实公司的第二增长曲线,打造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力。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