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威高血净”)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森泉,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投资经济学专业。1999 年 10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审核员;2000 年 11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
理;2008 年 2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合伙人;201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2 月,自由职业;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好孩子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人;2014 年 5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华众车载控股
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1 月,自由职业;2016 年 2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西证(香港)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
历任中瑞资本(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2022 年 3 月至今,历任诺德(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总监、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威高血净独立董事;2025 年 2 月至今,任上海宝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3 13 0 0 否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原则,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方式,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经审慎核查,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程序合法合规、决议有效。相关会议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查与充分讨论,未提出异议,对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5 年度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本人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提名委员会 1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7 7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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