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作为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
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
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
中路万达广场商务楼 B 座 19-20 楼,首席合伙人为郭澳。截至 2025 年末,拥有
合伙人 85 名、注册会计师 338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 名。2025 年总收入(未经审计)49,572.28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92 家;主要
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审计收费 8,338.18 万元。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姓名 职务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 开 始 在 开始为本 近 三 年 签 署
会计师时 上市公司 本 所 执 公司提供 及 复 核 过 上
间 审计时间 业时间 审计服务 市 公 司 审 计
时间 报告家数
陈根环 项目合伙人 1996.5 2015 2008 2024 2
唐旻怡 签字注册会 2012.8 2015 2010 2024 2
计师
质量控制复 签 署 报 告 6
张旭 核人 2010.9 2008.8 2008.8 2024 家,复核上市
公司报告 4 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法律法规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天衡所技术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天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或专业技术组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履行内核会程序。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内核会意见中。审计项目组就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落实情况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确认。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及事务所层面的项目质量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即在项目组范围内,由项目负责合伙人承担项目组内三级复核责任,负责经理及负有复核职责的其他项目组成员对审计项目执行项目组内一级和二级复核安排;事务所统一安排复核合伙人在事务所层面执行项目质量复核。
(四)项目质量检查
天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进行评价;对年度内已完成项目进行质量风险检查;监控内外部检查项目的整改情况;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及个人进行独立性申报检查;其他监控活动。最近一次年度检查过程中,天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八个组成要素方面均制定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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