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设集团”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华设集团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22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4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8,386,792.4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613,207.5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10Z002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发行名称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 40,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9,161.32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7 月 27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在中信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分 行 开 立 了 账 号 分 别 为 8110501013302274862 、
8110501011802291916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23 年 7 月与华泰联合证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
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含发行费用)
1 华设创新中心项目 28,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1,161.32
合计 39,161.32
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金额人民币8,386,79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613,207.5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专用账户余
额为 13,312.53 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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