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总经理(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总经理(总裁)职权范围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1 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总裁)每届任期 3 年(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但需提前 1个月向董事会书面说明辞职的理由。有关总经理(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总裁)与公司之间的聘任合同规定。
第六条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总经理(总裁)的职权范围为: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并接受董事会的指导和监督;
(二)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人员编制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程师、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依照公司年度计划,决定公司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资金、资产的运用或安排;
(九)组织召开总裁碰头会、总裁月度工作会,季度(半年度)工作会等会议;
(十)在《公司章程》、本细则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或处理有关事项;
(十一)签署公司日常行政事务、业务文件;
(十二)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十三)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或要求拟订应由董事会决议事项的初步方案或议案;
(十四)《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总裁)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至少每半年报告一次。
第八条 总经理(总裁)应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及时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公司遇有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类事件时,总经理(总裁)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总经理(总裁)应当保证其报告内容的真实和准确性。
第九条 总经理(总裁)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奖惩、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的规章制度,研究解聘或者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
第十条 总经理(总裁)在拟订或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生产重大问题、制订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
第十一条 总经理(总裁)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总经理(总裁)指定一名副总经理(副总裁)代行职权;总经理(总裁)不能履行职权也未指定副总经理(副总裁)代行职权的,公司董事会可以指定一名副总经理(副总裁)代行职权。
第二节 副总经理(副总裁)职权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副总裁)若干名。副总经理(副总裁)协助总经理(总裁)工作,对总经理(总裁)负责。
第十三条 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职权范围为:
(一)依照分工负责具体的经营生产管理工作;
(二)在总经理(总裁)授权范围内签署有关业务和行政事务文件;
(三)协助总经理(总裁)完成相关指定工作。
第三节 总工程师职权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设总工程师 1 名,总工程师的职权范围为:
(一)依据分工负责科技和生产项目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二)在总经理(总裁)授权范围内签署有关业务和行政事务文件;
(三)协助总经理(总裁)完成相关指定工作。
第四节 财务负责人职权范围
第十五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 1 名,财务负责人的职权范围为:
(一)依照分工负责财务监管和会计核算管理工作;
(二)在总经理(总裁)授权范围内签署有关业务和行政事务文件;
(三)协助总经理(总裁)完成相关指定工作。
第三章 总经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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