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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6 19:21:22 股吧网页版
中科曙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7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大信备字[2026]第 1-01539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大信备字[2026]第 1-01539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11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收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作为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中科曙光”)的审计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提及的发行人有关财务事项进行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说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发行人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申报文件的修改、补充

楷体(不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与融资规模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0 万元(含本数),用于“面向人工智能的先进算力集群系统项目”“下一代高性能 AI 训推一体机项目”和“国产化先进存储系统项目”。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募投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应用场景,与现有业务在技术、设备、客户等方面的区别及联系,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协同性,是否属于投向主业;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情况、客户需求以及募投项目的技术难点、公司技术、人员储备及研发进展等,说明募投项目建设是否具有必要性、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资本化支出比例与公司其他研发项目和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资本性支出的认定是否准确;(3)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单价、销量、毛利率、净利率等关键指标及确定依据,是否符合发行人现有业务及行业发展趋势,效益测算是否审慎;(4)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并结合现有资金余额、未来资金需求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2)-(4)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资本化支出比例与公司其他研发项目和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资本性支出的认定是否准确

(一)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面向人工智能的先进算力集群系统项目 350,000.00 350,000.00

2 下一代高性能 AI 训推一体机项目 250,000.00 250,000.00

3 国产化先进存储系统项目 200,000.00 200,000.00

合计 800,000.00 800,000.00

本次 3 个募投项目投资构成合计如下:

序号 项目 总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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