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郑永琴,作为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郑永琴,女,出生于1955年,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硕士(会计专业), 高级会计师。曾任教于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1993年起于中国中信集团 公司任职,历任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专员(部门总 经理级),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本人严格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自身独立性进 行全面自查,确认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 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独立董事本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参会义务,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全程参与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参加会议 情况如下表:
参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11 11 0 0
股东会 3 3 0 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7 7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8 8 0 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2 2 0 0
委员会
(二)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 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本人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范围、时 间安排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的汇报。本人高度关注年度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依照境内外会计准则和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或者风险,要及时与独立 董事和公司管理层沟通。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 通交流,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本人积极关注公司 业绩说明会及上证e互动平台上中小股东的提问,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 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 件、微信等方式保持联系。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利用参加公司股东 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 地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 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 影响。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本人提出的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本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中科三清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其他联营企业销售产品及服务。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均系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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