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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普股份)控股股东魏中浩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或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杭州明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或杭州明策)转让其持有的 29,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383,237,774 股的 7.57%),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61,000,000 元(以下简称:本次转让)。
本次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转让概述
(一)本次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情况
转让方姓名 魏中浩
受让方名称 杭州明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股份数量(股) 29,000,000
转让股份比例(%) 7.57
转让价格(元/股) 9.00
协议转让对价 26,100.00 万元
□全额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具体为:
受让方应于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
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 30 日内,在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向转让方支付
股份转让价款的 40.00%(以下简称“首次转让价款”),
价款支付方式 即人民币 104,400,000.00 元(大写:壹亿零肆佰肆拾万
元整)。
本次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 30
日内,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本次股份转让款之余款,即本
次股份转让价款的 60.00%,也即人民币 156,600,000.00
元(大写:壹亿伍仟陆佰陆拾万元整)。
□其他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否
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是
否
2、本次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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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