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1 16:03:21 股吧网页版
爱普股份: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2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中国 上海

二O二六年三月

目 录

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2
二、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4
三、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6
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6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确保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会设立秘书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会议秘书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秘书处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秘书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四、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股份数额不计入表决权数。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会议秘书处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会议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
要,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不得超过 3 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股东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与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八、公司聘请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8 日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 月 18 日下午 13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8 日的 9:1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