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陶宁萍)
作为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的帮助,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因任期即将满六年,根据《独董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故本人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本人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本人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章孝棠先生、
王锡昌先生、王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本人于同日正式离任。现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陶宁萍,女,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主持和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农业部 948 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子课题、云南省科委计划项目、上海市科委技术标准专项等近 20 项研究。曾荣获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等称号。现任教育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上海市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上海市一流课程、精品课程负责人。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且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已向公司递交了《请假报告》。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换届选举前召开 4 次会议,
本人均出席会议。本人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故未参加后续会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公司治理情况,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1、提名委员会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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