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制订的相关规则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二)充分性原则。向投资者全面完整地传递公司相关信息;
(三)公平性原则。平等对待和尊重所有投资者;
(四)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借助各种媒体,积极、主动地与投资者持续、有效沟通;
(五) 互动性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沟通方式,最大限度吸引广大投资者对
公司的关注;
(六)诚实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宗旨,如实向投资者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
(七)高效低耗原则。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努力提高沟通效果,降低沟通成本。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信息披露
1、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于第一时间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布;
3、公司应当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和相关备查文件在公告同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二)股东会
1、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除了现场会议之外,可以积极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应当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以及发言、提问提供便利,为投资者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提供必要时间。
(三)投资者电话咨询接待和公司网站
1、保证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等对外联系渠道畅通,确保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有专人接听,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答复和反馈相关信息;
2、在公司网站(www.huapengglass.com)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用于及时发布和更新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让投资者及时、公平地获取相关信息。
(四)投资者来访调研接待
1、公司可以根据计划安排,邀请或者接受投资者来公司进行现场参观、座谈沟通;
2、在接待投资者来访调研时,公司接待人员可就公司依法披露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并回答有关问题听取相关建议,但不得披露未经公开的公司信息,同时注意避免来访调研者有机会得到公司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3、投资者要求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前,需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预约,经公司受理同意后,电话通知来访人员具体的接待安排,公司相关部门将做好投资者来访调研的接待和记录工作。
(五)投资者沟通会、业绩说明会和路演
1、在定期报告结束后,公司可视情况举办业绩说明会,或在认为必要时与投资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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